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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虎地秦墓竹简

佚名


睡虎地秦墓竹简

书目信息

作者
佚名

内容简介

睡虎地秦墓竹简,又称睡虎地秦简、云梦秦简,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,这些竹简长23.1~27.8厘米,宽0.5~0.8厘米,内文为墨书秦篆,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,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,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、行政文书、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,为研究中国书法、秦帝国的政治、法律、经济、文化、医学、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,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。

章节目录(共 25 章)

  1. 秦律十八种·田律

    原文 雨為〈澍〉,及誘(秀)粟,輒以書言〈澍〉稼、誘(秀)粟及豤(墾)田毋(無)稼者頃數。稼已生後而雨,亦輒言雨少多,所利頃數。早〈旱…

  2. 秦律十八种·廄苑律

    原文 以四月、七月、十月、正月膚田牛。卒歲,以正月大課之,最,賜田嗇夫壺酉(酒)束脯,為旱〈皂〉者除一更,賜牛長日三旬;殿者,誶田嗇夫,罰冗…

  3. 秦律十八种·仓律

    原文 入禾倉,萬石一積而比黎之為戶。縣嗇夫若丞及倉、鄉相雜以印之,而遺倉嗇夫及離邑倉佐主稟者各一戶以氣(餼),自封印,皆輒出,餘之索而更為發…

  4. 秦律十八种·金布律

    原文 官府受錢者,千錢一畚,以丞、令印印。不盈千者,亦封印之。錢善不善,雜實之。出錢,獻封丞、令,乃發用之。百姓市用錢,美惡雜之,勿敢異。 …

  5. 秦律十八种·关市律

    原文 為作務及官府市,受錢必輒入其錢缿中,令市者見其入,不從令者貲一甲。译文及注释 从事手工业和为官府出售产品,收钱时必须立即把钱投进(此字…

  6. 秦律十八种·工律

    原文 為器同物者,其小大、短長、廣夾(狹)必等。。 為計,不同程者毋同其出。。 縣及工室聽官為正衡石贏〈羸〉(纍)、斗用(桶)、升,毋過歲壺…

  7. 秦律十八种·均工

    原文 新工初工事,一歲半紅(功),其後歲賦紅(功)與故等。工師善教之,故工一歲而成,新工二歲而成。能先期成學者謁上,上且有以賞之。盈期不成學…

  8. 秦律十八种·工人程

    原文 隸臣、下吏、城旦與工從事者冬作,為矢程,賦之三日而當夏二日。 冗隸妾二人當工一人,更隸妾四人當工一人,小隸臣妾可使者五人當工一人。 隸…

  9. 秦律十八种·徭律

    原文 御中發徵,乏弗行,貲二甲。失期三日到五日,誶;六日到旬,貲一盾;過旬,貲一甲。其得(也),及詣。水雨,除興。興徒以為邑中之紅(功)者…

  10. 秦律十八种·司空

    原文 縣、都官用貞(楨)、栽為傰(棚)牏,及載縣(懸)鐘虞〈虡〉用(膈),皆不勝任而折;及大車轅不勝任,折(軸)上,皆為用而出之。 官府…

  11. 秦律十八种·军爵律

    原文 從軍當以勞論及賜,未拜而死,有罪法耐(遷)其後;及法耐(遷)者,皆不得受其爵及賜。其已拜,賜未受而死及法耐(遷)者,鼠(予)賜。…

  12. 秦律十八种·置吏律

    原文 縣、都官、十二郡免除吏及佐、官屬,以十二月朔日免除,盡三月而止之。其有死亡及故有夬(缺)者,為補之,毋須時。 除吏、尉,已除之,乃令…

  13. 秦律十八种·效

    原文 實官佐、史柀免、徙,官嗇夫必與去者效代者。節(即)官嗇夫免而效,不備,代者與居吏坐之。故吏弗效,新吏居之未盈歲,去者與居吏坐之,新吏弗…

  14. 秦律十八种·传食

    原文 御史卒人使者,食粺米半斗,醬駟(四)分升一,采(菜)羹,給之韭。其有爵者,自官士大夫以上,爵食之。使者之從者,食(糲)米半斗;僕,…

  15. 秦律十八种·行书

    原文 行命書及書署急者,輒行之;不急者,日觱(畢),勿敢留。留者以律論之。 行傳書、受書,必書其起及到日月夙莫(暮),以輒相報(也)。書有…

  16. 秦律十八种·內史杂

    原文 縣各告都官在其縣者,寫其官之用律。 都官歲上出器求補者數,上會九月內史。 有事請(也),必以書,毋口請,毋(羈)請。 官嗇夫免,□…

  17. 秦律十八种·尉杂

    原文 歲讎辟律於御史。 □其官之吏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法律程籍,勿敢行,行者有罪。译文及注释 每年都要到御史处去核对刑律。参考资料:1、佚…

  18. 秦律十八种·属邦

    原文 道官相輸隸臣妾、收人,必署其已稟年日月,受衣未受,有妻毋(無)有。受者以律續食衣之。译文及注释 各道官府输送隶臣妾或被收捕的人,必须写…

  19. 其于部分·效律

    原文 為都官及縣效律:其有贏、不備,物直(值)之,以其賈(價)多者罪之,勿羸(纍)。 官嗇夫、冗吏皆共賞(償)不備之貨而入贏。 衡石不正,十…

  20. 其于部分·秦律杂抄

    原文 任法(廢)官者為吏,貲二甲。 有興,除守嗇夫、(假)佐居守者,上造以上不從令,貲二甲。?除士吏、發弩嗇夫不如律,及發弩射不中,尉貲二…

  21. 其于部分·法律答问

    原文 「害別徼而,駕(加)罪之。」 可(何)謂「駕(加)罪」? 五人,臧()一錢以上,斬左止,有(又)黥以為城旦;不盈五人,過六百…

  22. 其于部分·封診式

    原文 治獄 治獄,能以書從其言,毋治(笞)諒(掠)而得人請(情)為上;治(笞)諒(掠)為下;有恐為敗。 訊獄 凡訊獄,必先盡聽其言而書之,…

  23. 其于部分·編年紀

    原文昭王元年二年,攻皮氏。三年四年,攻封陵。五年,歸蒲反六年,攻新城七年,新城陷。八年,新城歸。九年,攻析。十年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,攻伊闕。…

  24. 其于部分·语书

    原文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,南郡守騰謂縣、道嗇夫:古者,民各有鄉俗,其所利及好惡不同,或不便於民,害於邦。是以聖王作為法度,以矯端民心,去其邪…

  25. 其于部分·为吏之道

    原文 凡為吏之道,必精絜(潔)正直,慎謹堅固,審悉毋(無)私,微密韱(纖)察,安靜毋苛,審當賞罰。嚴剛毋暴,廉而毋刖,毋復期勝,毋以忿怒夬(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