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·妇人
原文
凡验妇人,不可羞避。
若是处女,札四至讫,HT 出光明平稳处。先令坐婆剪去中指甲,用绵札。先勒死人母亲及血属并邻妇二三人同看,验是与不是处女。令坐婆以所剪甲指头入阴门内,有黯血出是,无即非。
若妇人有胎孕不明致死者,勒坐婆验腹内委实有无胎孕。如有孕,心下至肚脐以手拍之,坚如铁石,无即软。
若无身孕,又无痕损,勒坐婆定验产门内,恐有他物。
有孕妇人被杀,或因产子不下体死,尸经埋地窖,至检时,却有死孩儿。推详其故,盖尸埋顿地窖,因地水火风吹死人,尸首胀满,骨节缝开,故逐出腹内胎孕。孩子亦有脐带之类,皆在尸脚下。产门有血水、恶物流出。
若富人家女使,先量死处四至了,便扛出大路上,检验有无痕损,令众人见,以避嫌
所属书目
本书目录(55 章)
- 序·序
- 卷一·条令
- 卷一·检覆总说上
- 卷一·检覆总说下
- 卷一·疑难杂说上
- 卷二·疑难杂说下
- 卷二·初检
- 卷二·覆检
- 卷二·验尸
- 卷二·妇人
- 卷二·小儿尸并胞胎
- 卷二·四时变动
- 卷二·洗罨
- 卷二·验未埋瘗尸首
- 卷二·验坟内及屋下攒殡尸
- 卷二·验坏烂尸
- 卷二·无凭检验
- 卷二·白僵死瘁死
- 卷三·验骨
- 卷三·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去处
- 卷三·自缢
- 卷三·被打勒死假作自缢
- 卷三·溺死
- 卷四·验他物及手足伤死
- 卷四·自刑
- 卷四·杀伤
- 卷四·尸首异处
- 卷四·火死
- 卷四·汤泼死
- 卷四·服毒
- 卷四·病死
- 卷四·针灸死
- 卷四·札口词
- 卷五·验罪囚死
- 卷五·受杖死
- 卷五·跌死
- 卷五·塌压死
- 卷五·外物压塞口鼻死
- 卷五·硬物致死
- 卷五·牛马踏死
- 卷五·车轮拶死
- 卷五·雷震死
- 卷五·虎咬死
- 卷五·蛇虫伤死
- 卷五·酒食醉饱死
- 卷五·醉饱后筑踏内损死
- 卷五·男子作过死
- 卷五·遗路死
- 卷五·死后仰卧停泊有微赤色
- 卷五·死后虫鼠犬伤
- 卷五·发冢
- 卷五·验邻县尸
- 卷五·辟秽方
- 卷五·救死方
- 卷五·验状说